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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访问次数: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1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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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考生:

    根据《安徽省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须知》等要求,现就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人员

    通过资格后审的考生。

    二、领取方式

    (一)选择“EMS邮寄”方式的考生

    邮政公司按照考生证书申领时提供的地址,直接通过EMS邮寄给考生。

    EMS客服电话:0551-62633519或18255163343。

    (二)选择“证书自取”方式的考生

    1.领取时间:

    2021年2月18日—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点选择“市直”的考生:亳州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58-5119275;

    2.报名点选择“谯城区”的考生:谯城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0558-5523504;

    3.报名点选择“涡阳县”的考生:涡阳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0558-7233515;

    4.报名点选择“蒙城县”的考生:蒙城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0558-7630601;

    5.报名点选择“利辛县”的考生:利辛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联系电话:0558-8812717。

    三、注意事项

    1.选择“证书自取”方式的考生应在领证期限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地点领取证书及《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

    2.选择“证书自取”方式的考生本人因故不能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应妥善保管证书及《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作为考生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存入考生本人人事档案。领取后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4.选择“证书自取”方式的考生前往现场前,请做好个人防护;领证时,保持间距,有序排队;领证后,请尽快离开,减少逗留时间,避免人群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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