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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知识卡

访问次数: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3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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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款办理方式:

1、缴款人打开支付宝客户端,扫码(见附件1)或在首页选择“城市服务”,选择“公共支付”,进入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小程序,点击小程序页面的扫码按钮,扫描缴款通知单右上角的二维码办理缴款。

2、缴款人打开微信客户端,扫码(见附件2)或在微信钱包-城市服务点击公共支付或首页搜索“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小程序,进入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小程序,点击小程序页面的扫码按钮,扫描缴款通知单右上角的二维码办理缴款。

3、若执收单位配备了自助扫码设备,缴款人可出示支付宝中的“付钱”码或微信中的“收付款”码,通过被扫方式,现场完成缴款。

4、若执收单位现场布设了专用POS机或自助设备,缴款人可通过刷卡和手机闪付方式完成缴款。

5、缴款人可访问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网页(pay.ahzwfw.gov.cn),在首页选择“缴款通知单”进入缴款通知单缴款页面,通过输入缴款识别码,自行选择银联在线支付、支付宝或微信完成缴款。

6、如缴款金额较大,缴款人可访问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页面(pay.ahzwfw.gov.cn),选择“获取虚拟账号”,输入缴款识别码,按流程引导获取虚拟账号后,通过转账方式完成缴款。

7、除上述方式外,缴款人也可持缴款通知单至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代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东莞银行、民生银行、九江银行和华夏银行)网点,通过现金或刷卡方式,在柜面办理缴款。

 

对公缴款办理方式:

1、缴款单位可访问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页面(pay.ahzwfw.gov.cn),选择“获取虚拟账号”,输入缴款识别码,按流程引导获取虚拟账号后,使用企业网银或在开户行银行柜面通过转账支票,向虚拟账号转账完成缴款。

2、如缴款单位开户银行为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代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东莞银行、民生银行、九江银行和华夏银行),可直接携缴款通知单和转账支票到开户行办理(注意:因各行要求不同,建议先联系对公账户开户行,询问使用缴款单缴款的凭证要求。转账支票所附进账单的收款信息应在办理缴款时,按开户行要求填写)。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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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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