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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财政局涉农资金拨付程序

访问次数: 来源:农业科 发布时间:2015-08-14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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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的落实国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现将2015年农业补贴资金拨付程序公示如下:

    一、  补贴标准

    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原计税面积、计税常产为依据,每亩补贴不少于10元。

    农资综合补贴:根据国家统一规定,2015年调整农资综合补贴的20%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综合考虑农资价格变动情况,2015年全省按照58.4元/亩的标准进行测算。

    农作物良种补贴:小麦、玉米、油菜10元/亩,水稻、棉花15元/亩。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农户,每亩增加10元良种良法配套补贴,玉米振兴计划核心示范区农户,每亩增加8元良种良法配套补贴。

    二、  拨付程序

    (一)基础数据审核。县区农业部门负责核实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和计税面积,登记造册,并及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公示。乡镇政府负责及时将核定的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等信息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打卡发放。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补贴清册,通过“财政一卡通”委托银行打卡发放到户。

    (四)错误信息更正。发放过程中因农户的基本信息有误导致补贴发放不成功的,银行反馈错误信息到县级农村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所向农户勘误核对,进行二次信息维护,确保农业补贴款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五)农户 “一卡通”存折信息发生变更的,本人应及时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及新“一卡通”存折原件复印件到乡镇财政所进行变更登记。

    市财政局监督电话:5119972

    谯城区监督电话:5523549

    涡阳县监督电话:7233508

    蒙城县监督电话:7623075

    利辛县监督电话:88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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