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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师不足等问题的通知

访问次数: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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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人社秘〔2019〕2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按照市委2019年4月1日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根据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混淆政府购买服务和用工行为,编制外聘用、劳务派遣、设置公益性岗位属于聘用或使用人员的范畴,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二、教育部门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师不足问题。

    三、严格控制单位编制外聘用、劳务派遣,确因工作需要的,需经部门申请报同级政府同意。

    四、各县区参照以上通知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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