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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三坚持” 及时下达市级衔接资金

访问次数: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3-30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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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亳州市严格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地区、聚焦工作重点、强化结果运用,科学、合理制定市级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达市级衔接资金。截至目前,2022年市级衔接资金5.64亿元全部下达县区,为全市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地区。坚持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革命老区(县)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在市级衔接资金分配上加大对重点县区的倾斜力度。2022年,从市级衔接资金中安排资金1亿元,重点支持革命老区(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市级衔接资金分配上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分配权重,确保中央、省、市有关倾斜支持重点县(区)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聚焦工作重点。保持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积极适应巩固衔接工作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2022年市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守住防返贫致贫底线、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三个方面。同时,支持县区优先发展产业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明确要求2022年各县区用于产业发展的市级衔接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资金总规模的55%。

三是坚持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工作要求,将市级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范围,并要求县区参照市级做法,将县级衔接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范围,通过监控系统,做好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工作。对衔接项目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结果运用,明确县区衔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市级衔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切实保障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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