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出台《亳州市市属企业员工招录管理规定》,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
一是合理确定招聘原则。市属企业招聘应遵循“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除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等特殊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是严格遵循招聘流程。市属企业根据业务需要,于每年12月底前编制下一年度招聘计划,招聘计划须经企业党委会研究,由市国资委汇总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后由企业组织实施。未经批准,市属企业不得自行招录新进人员。市属企业可按经批准的招聘人数根据业务需要分批开展招聘。每年招聘情况应及时书面报送市国资委。
三是健全招聘管理制度。市属企业要建立健全人员招聘管理制度,完善招聘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人事纪律规定,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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