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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

访问次数: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13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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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出台《亳州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明确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有偿转让、报损、报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行为。

二是明确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市属企业转让资产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经理办公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市属企业转让重大资产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报市国资委审核后,由市国资委报市政府审批。

三是明确违规责任追究体系。企业有关人员违反规定越权决策、批准相关处置事项,或者玩忽职守、以权谋私致使国有权益受到侵害的,由有关单位按照人事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相应处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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