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财政积极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投入力度,推进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改善。
强化资金保障,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维。2022年,市财政投入城市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资金3.47亿元,用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城区排水设施项目运维、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生活垃圾焚烧渗滤液处理、污泥处置等项目,为守护城市碧水提供财力保障。
整合统筹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可以用于农村水环境治理、村庄环境整治等。2022年,我市县区使用衔接资金3亿元,支持农村改厕、农村沟塘治理、美丽乡村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完善补偿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不断完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修订出台《亳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评估办法》,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在全市建立以县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每月根据断面水质监测及水质目标考核结果计算各考核断面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额,以奖惩手段激励约束辖区提高地表水治理保护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