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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三个明确”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访问次数: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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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市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市财政“三个明确”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坚决防止出现低收入群体因住房安全问题返贫现象。

一是明确改造补助对象,核实改造任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经县区摸底核实,2023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891户。

二是明确资金筹措渠道,保障改造需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到户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5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农村危房改造到户补助标准,避免补助资金结余,提高补助资金拨付率和使用效益。

三是明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要求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禁止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单纯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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