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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发挥财政职能 促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访问次数: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14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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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亳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通过强化保障人民陪审员经费、完善人民监督员补助经费制度、持续保障审判及司法业务信息化经费等,促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市财政积极协调市中院及县区法院将人民陪审员经费纳入办案业务费,该项经费有效保障。截至7月底,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陪审3261件,支出经费21.7万元,发挥了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法院审判活动的职责和权利,提高了审判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促进司法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二是完善人民监督员补助办法。我市完善了《亳州市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补助办法》,明确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补助标准,实行在预算额度内以案定补,促进了监督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截至7月底,市级人民监督员参加人民检察院案件监督358件次,支出3.98万元,有效发挥了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为我市检察机关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促进检察人员文明执法和公正司法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是加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力度。今年以来,市级财政安排中级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经费330万元,保障市中院各项业务系统稳定和高效运行,提升了审判工作效率;安排市司法局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经费90万元,助推司法行政工作搭上信息化的快车,以科技信息化赋能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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