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公布2022年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结果,县区均获得激励资金。
《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办法》明确: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各县、区实行按月考核,以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三项指标完成情况,O3浓度排名、PM2.5平均浓度、PM10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改善幅度作为考核指标。
根据考核结果,市财政清算下达县区2022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351.1万元,由县区统筹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项目。
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工作的实施,对我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74.2%,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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