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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遴选公告

访问次数: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22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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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建设,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性资金运行效率,更好的为我市政治经济建设服务,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财办〔2023〕12号)、《安徽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皖财库〔2022〕1378号)等规定,拟对亳州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进行公开遴选。

一、遴选范围

亳州市市本级所在地的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

(二)可由分行或授权一家驻市辖区的支行作为遴选代表(支行作为代表上级行出具授权书),同一银行只允许一家代表参加遴选。

(三)本次遴选服务期限3年。

二、资格要求

(一)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亳州监管局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场所”或“住址”载明属于亳州市谯城区域,同时在亳州市域设有分支机构(通指一级支行及以上金融机构)。

(二)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具备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资格。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违规记录。

(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符合要求

(一)在市区内至少有3个以上营业网点(必须有工作人员,只有ATM机不视为网点),指定一处规模较大、设施较全、交通便捷的营业网点为国库集中支付具体承办银行。

(二)在中国人民银行有充足的备付金,能够保证财政资金支付过程的资金垫付,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服务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发、配备相应的银行端软硬系统,通过财政部门统一提供的专线与亳州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连接,承担相应的软件开发硬件设备、办公设备、专线租金、大宗印刷等费用。

(二)具备符合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需求的资金汇划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2小时到账;跨行支付在受理当日填制付款凭证并提出票据交换。属于异地电汇的业务,应保证电汇凭证内容与财政支付凭证内容一致。

(三)严格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下国库集中支付清算流程、原则,具备先进的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所代理的财政支付业务信息。

(四)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内控制度完善,操作管理规范,并确定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支付和清算业务,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提供优质代理服务。

(五)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能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

(六)出现违反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违反委托代理协议影响财政资金安全等行为的代理银行,则取消该代理银行的代理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有意参与本次遴选银行,请于2023年11月22日前到亳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行政服务中心707室)报名登记。

(二)材料递交。有意参选银行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纸质参与遴选资料(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密封送亳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行政服务中心707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参与遴选资料处理)。

六、遴选步骤

(一)人员组成。亳州市财政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参与评定。

(二)评定办法。对参选银行的资格要求和符合要求进行初审,对服务要求进行响应性评审,全部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候中选银行。

(三)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将适时通知,亳州市财政局将对候中选银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查验,如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取消该银行的中选资格。

(四)签订协议。评定结果无异议,通知中选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四伟,联系电话:0558-5132029。




亳州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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