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财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保障和美乡村建设资金需求,推动我市和美乡村建设有力开展。
加大财政投入。市级每年统筹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建设。重点用于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改厕治污、供水保障、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等工作。
加强资金统筹。强化投入整体协同性,市级在分配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旅游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重点任务的相关项目资金时,向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建设倾斜;县区根据本地实际,充分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等重点涉农资金,以及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入等。
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实行县级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落实全市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绩效结果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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