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购房补贴。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凡在市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人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人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以上补贴按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二是支持“促消费”系列活动。2024年6月—8月,公开发放购房券2000张,每张面值一万元,对有效期内兑现购房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受益财政给予每张购房券10%的补贴。支持举办2024亳州市“徽动消费·美好生活”惠民消费季活动。推广房票安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通过购买新建商品房、发放房票等方式进行安置。
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针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政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依法采购适当的闲置住房或未销售的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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