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规定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书》要求,亳州市财政局市级事业收入财政专户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开立银行,开立后存放资格有效期3年,3年后另行竞争性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选资格要求
(一)具备市级国库支付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纳税行为记录。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提供委托投标函。
(五)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承诺函。
资格审核不合格不予进入评分环节。
二、评价指标
竞争性选择市级事业收入财政专户开立银行采取综合评分法。其中,三大项指标采取百分制,一是服务水平指标,3项计15分;二是贡献度指标,7项计75分;三是协定存款利率指标,1项计10分。加减因素采取±10分制计分,该项得分不超过±10。协定存款利率指标由参评银行报价产生,贡献度指标采用9月末数据。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参评银行须提供账户协定存款利率表。
(二)参评银行按要求密封资料。
(三)参评银行须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
四、报名地点和截止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次竞争性选择开立银行的商业银行,请于2025年10月25日下午3:00前将参与竞争性存放的资料密封送达亳州市财政局7楼71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不予接收。
五、竞争性选择开立银行评定结果与公示
市财政局会同人行亳州市分行、亳州金融监管分局组成评定小组,通过综合评分法取总得分前3名的银行为候选银行。确定总得分最高(第1名)的银行为中选银行。第1名因故退出时,第2、3名依次替补。评定结果在亳州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静静,联系电话:0558-5991215。
附件:1.亳州市财政事业收入专户竞选资格评审表
2.亳州市财政局事业收入专户开立评审项目指标与分值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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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财政局事业收入专户竞选资格评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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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审核项目 |
是否合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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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备市级国库支付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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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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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纳税行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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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营业执照,查询信用中国相关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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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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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4年度总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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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良贷款率不高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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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4年度总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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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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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4年度总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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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流动性比例不低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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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24年度总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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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委托投标函(兹委托***参与贵单位招标开户银行的投标事宜,请予接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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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落款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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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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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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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核不合格不予进入评分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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