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财税法〔2018〕540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亳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亳财办〔2019〕254号)等规定,参照《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时间的公告》(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精神,现对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时间作如下调整:
自2026年起,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调整到每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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