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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本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公告(2026年第2批)

访问次数: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4-2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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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亳州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办法》(亳财社〔202519号)和社保基金存放管理等有关规定,亳州市财政局拟于20266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计6亿元采用竞争性方式开展定存,存期为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资格要求

1.在亳州市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银行、城商行、农商行。

2.参与银行应为各家银行亳州市级分行;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4.财务稳健,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6.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水平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且不低于本地区同业利率水平。

二、评价指标

社保基金竞争性存放计分采用百分制,具体指标和权重设置存款利率指标20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有关指标80。金融相关指标具体是:信贷投放指标48分(贷款同比增速系统内排名16分、贷款增量系统内排名16分、贷款增量同比增长情况16分)、息费收入指标32分(息费净收入同比增速系统内排名16分、系统内平均值相比16分)相关指标采用20265月末数据另外设置加减分因素10分。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参评银行须提供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利率表。

(二)参评银行按要求密封资料

(三)参评银行须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

、报名地点和截止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次竞争性存放的商业银行,请于2026615日下午3:00前将参与竞争性存放的资料密封送达亳州市财政局社保科,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不予接收

五、竞争性存放评定结果

评定小组通过综合评分法取前4名为中选银行,按照6亿元定存金额的40%30%20%10%比例依次确定存放金额,并结合实际进行调整。评定结果在亳州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申,联系电话:0558-59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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