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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16875206/202508-00009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15 发布日期: 2025-04-15
咨询机构: 社保科 咨询电话: 59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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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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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5 08:55 信息来源: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充分发挥社保基金存放在支持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我局修订了《亳州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和依据

2022年,省财政厅出台《安徽省省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暂行办法》(皖财社〔202253号)。为加强和规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我市相应出台了《亳州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办法》(亳财社〔202218号)。2024年时又修订了部分条款。

因市级机构改革,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整体划入亳州市财政局,导致2024年修订办法中的部分条款不再适用。现结合工作实际,对原办法再次进行修订,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支出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金融工具对市级社保基金进行保值增值,充分发挥社保基金存放在支持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基金险种具体包括市级经办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开展方式包括活期存款预留、竞争性存放活期转定期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总结以前年度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工作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草拟了该《办法》。202549-11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人行亳州市分行、亳州金融监管分局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12条。

(一)第一章总则,共4条。包括省级文件依据、管理社保基金种类、形式以及原则。

(二)第二章活期存款预留,共1条。明确各项社保基金活期存款预留额度的方式。

(三)第三章定期存放的选择,共1条。明确定期存放选择的实施细则,包括准入条件、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四)第四章监督管理,共4条。包括审计监督、市财政局与商业银行各自权利义务。

(五)第五章其他,共2条。包括办法解释权、实施日期。

五、政策咨询渠道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9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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