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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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亳州市高级会计评审论文发表问题 | |||
信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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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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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6:26 |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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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高级会计评审需要提前发表至少几篇期刊论文? | |||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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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金融监管)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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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7:42 | |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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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财政局(金融监管)承办并予以答复,现答复如下:您好!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第七条的第(二)条要求,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选择3篇最具代表性的论文(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论著作为代表作。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选择1篇最具代表性的论文或论著作为代表作。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558-5119275咨询。 感谢您对我市会计管理工作的支持! | |||
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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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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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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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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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7:42 |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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