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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16875206/202208-0001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第五届一次会议第3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23 发布日期: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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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第五届一次会议第3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23
发布日期: 2022-08-23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第五届一次会议第35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23 10:20 信息来源: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工商联:

      我单位认真研究办理政协第五届一次会议《市工商联关于发挥行业商会(协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的建议》(第358号),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积极支持异地亳州商会发展。亳州市财政积极筹集资金,2020年以来每年预算安排市工商联200万元异地商会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异地亳州商会发挥招商引资、返乡创业、经贸交流等作用,推动异地亳州商会更好地服务亳州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市工商联等部门协作,按照《异地亳州商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根据各异地亳州商会工作开展情况和为亳州发展作出的贡献综合评价结果,对异地亳州商会进行分档补助,及时兑现补助资金,2022年拨付异地亳州商会补助资金144万元。

      (二)完善异地亳州商会考核政策。配合市工商联修订《异地亳州商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7月联合4部门修订《异地亳州商会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对亳州异地商会在双招双引、拓展市场、维权服务等方面的考核细则和奖励补助标准。对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异地商会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3万元的补助经费,对当年新成立的异地亳州商会给予10万元补助经费。

      (三)鼓励商协会承接政府采购任务。鼓励商协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加适合商协会承担的研究分析、行业评价、行业规划、行业调查等政府采购项目,对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采购人与商协会可以一次性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项目不设置不合理的企业资质、所在地、经营年限等限制性规定及隐性门槛对商协会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以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和评审因素,促进商协会之间、商协会和其他社会力量公平有序竞争。

       针对市工商联提出的进一步关注和支持行业商会工作,赋予行业商会必要的职能,注重发挥行业商会作用以及多方面增加行业商会发展投入等建议,我单位将按市委、市政府关于行业商会(协会)有关决策部署,支持市工商联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5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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