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国资委)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国资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坚持“一改两为五做到”,积极发挥财政、国资职能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
一、2022年主要工作
(一)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着力保障收支平衡。一是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在全面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加强依法组织收入,促财政总体运行平稳。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8.1亿元,较上年增收7.8亿元,增长5.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7%。二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重点保障民生领域支出。2022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397.2亿元,较上年增支19.8亿元,增长5.2%,其中,民生支出332.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3.8%。
(二)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着力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出台《亳州市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零基预算改革;对市级不符合零基预算改革精神的支出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文件154项,逐项提出清理意见;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共清理收回资金2.9亿元。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印发《亳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2022年市级预算绩效管理重点任务清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2022年36个绩效评价项目全部完成第三方评价。三是创新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建立部门、县区联动协作机制,连续两年参加全国财报会审,并在全国座谈会上代表发言,2021年度政府财报工作位居全省第一名。四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22年出台《亳州市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亳州市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支持经济发展。一是支持新兴产业补短板。2022年,拨付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奖励资金2500万元,奖补基地企业9家;拨付促进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暨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省级补助资金12635万元;拨付省“三重一创”支持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等政策项目资金和市级共担资金880万元,扶持企业11家。二是激发市场消费增活力。全市安排3000万元,以“汽车、家电、餐饮、电商、步行街、服务”6大板块为抓手,开展“皖美消费·乐购药都”、“徽动消费·乐购药都”、“皖美消费·车行药都”等促消费活动,带动社会消费品销售超过3亿元。三是支持房地产业保平稳。制定《亳州市中心城区应对疫情暖企纾困助力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十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实行缓缴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测绘费、住房公积金等措施;印发《加大对房地产业资金支持的若干政策》,制定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等九条措施,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是支持引导载体促发展。制定《亳州市主导产业集聚发展考核办法》,市级财政每年设立6000万元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支持本市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安排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省级、市级奖励资金2300万元,统筹用于开发区发展。
(四)保障“三农”优先发展,着力加快乡村振兴。一是强化涉农资金投入保障。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61亿元,增长6.1%,高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0.9个百分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23.5亿元,占比14.8%,市本级及县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均超9.4%。二是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两强一增”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全市投入13亿元新建高标准农田58万亩;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96.7亿元;落实资金1亿元支持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共防治面积1422.9万亩次,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五)精准施策助企纾困,着力服务市场主体。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2022年,全市累计退税减税降费81.2亿元,其中,减税50.1亿元,留抵退税28.1亿元,降费3亿元。二是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2022年,全市共受理社保缓缴申请3445.7万元,减征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10838.8万元,发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4661万元、就业见习岗位补贴3500.2万元、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361万元、临时性专项岗位及公益岗位补贴1122.3万元。三是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出台《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亳州市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实施方案》,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产的2230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6089.1万元。
(六)压缩一般保障重点,着力改善基本民生。一是加大一般支出压减力度。出台《亳州市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若干举措》,市本级压减和严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7亿元,统筹用于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二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投入3亿元支持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和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成普惠性托位11550个,覆盖率90.4%;加大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安排市、县职教园区建设资金23.3亿元;出台《亳州市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拨付资金1.5亿元购买11.4万个学位,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比例大幅度下降。三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全市疫情防控资金支出8.4亿元,全力支持医疗设备购置、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医疗物资储备供应,全方位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突能力,为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四是扎实保障民生项目建设。2022年,我市实施20项民生实事和10项“暖民心行动”,全年民生实事累计拨付资金182.1亿;暖民心行动累计拨付资金4.9亿,全力保障民生项目实施。
(七)强化政府采购管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支持供应商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全市实施采购项目1026个,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36863万元;供应商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11109万元。二是推广运用“徽采云”监管系统。积极组织预算单位参加业务培训,时时在线解答预算单位问题,实现了采购目录中规定的14类商品均可在电子卖场采购,采购金额2620万元。三是优化中小微企业采购环境。落实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规定;提高小微企业优惠幅度,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提高到10%。四是依法依规做好投诉处理。2022年,共作出9件投诉处理决定、1件行政处罚决定,办理3件举报回复,调解投诉人撤诉2起,维护了供应商权益。
(八)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着力防范债务风险。一是严格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牢牢守住红线,坚决杜绝新增任何形式的隐性债务,严格加强债务风险监管,把县区隐性债务管理纳入市对县区目标管理考核。二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到期债务还款来源。定期向县区政府发出债务风险提示函,督促县区足额保障还本付息资金,确保不发生债务逾期风险。全市已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81.9亿元。三是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全市发行新增专项债112.7亿元,实施项目47个,采取领导包保、现场督促、每周通报办法,压实市和县区项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加快专项债资金使用。
(九)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着力提升财政绩效。一是加强村级资金规范管理。开展村级资金规范管理调研4次,督促指导各县、区出台加强村级资金规范化管理措施,进一步理顺村级财务管理关系,提高村级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小金库”治理。督促市直单位、各县区开展“小金库”自查工作,全市414家部门完成承诺书报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理。清理部门、单位42家,项目28个,涉及资金811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四是开展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自查和核验工作,各县区和市直单位自查率达到100%。五是加强资产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资产账实不符等突出问题,排查问题81个,已整改80个,整改率98.8%。六是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认真学习国务院19号、财政部124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资产清理,积极盘活存量资产。
(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促进企业发展。一是规范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向6家市属企业委派外部董事,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二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建立与市场紧密接轨的劳动用工机制,推动员工能进能出;建立激励与保障相结合的市场化分配机制,推动职工收入能增能减。三是开展市属企业低效无效资产清退处置专项行动,促进企业瘦身健体和提质增效,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四是加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大额资金运行状况、重大投资等信息进行实时监管,实现监管信息系统全覆盖。五是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印发《关于印发市属企业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亳国资管〔2022〕31号),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建设,规范市属企业运营。六是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项调研,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落地。七是推进市属企业分类考核。印发《市属企业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办法》,对市属企业实行分类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十一)坚持党建引领带动,着力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第一议题”,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读书班、“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来讲”,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开展“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干部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用心尽力服务发展。三是加强乡镇财政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业务培训工作,“线上+线下”联动,政策解读和实际运用结合,讲解惠农惠民通民心—惠农补贴“一卡通”等12个培训课题,进一步提升乡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开展乡镇财政档案管理提升年活动,加强规范化管理,夯实乡镇财政基础工作。四是加强市县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市财政局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县区财政局制度,结合阶段性财政工作和省厅要求,每季度对县区财政工作开展一次专项调研,并向县区财政局下发工作提示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存在问题、措施要求,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工作高效落实。
二、2023年工作打算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源建设,健全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的财源体系,在落实好税费支持政策的同时,规范征管秩序,堵塞征管漏洞,实现税收平稳增长。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落实新增专项债限额分配“赛马”机制,认真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和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专项债券一经发行即可投入项目建设。落实创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设立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引导资金和开发区工业扩量提质增效考核专项资金,支持壮大县域主导产业和开发区转型升级。
(二)聚焦投入方式创新,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政策清理和资金整合,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继续严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节约财力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落实“三保”保障要求,将“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流程,硬化“三保”预算编制及执行保障。优化产业发展等支持市场主体政策,减少直接补助和无偿补助,更多采用融资担保、贴息等市场化方式,增强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
(三)聚焦民生福祉改善,强化重点支出保障。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支持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支持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统筹中央财政皖北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和专项债资金,支持推进“喝上引调水”工程。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统筹落实好卫生健康、养老托幼、社会救助等政策。继续实施民生项目,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四)聚焦风险防控底线,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落实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平衡管理,根据收入完成情况实时动态测算可用财力,防止无预算、超预算拨款,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增量与存量资源统筹,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存量资金与下年预算安排紧密挂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和结果运用水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完善重大财政支出政策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增强财政中长期风险抵御能力。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发挥财会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五)聚焦深化国企改革,促进市属企业提质增效。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巩固提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促进市属企业合规经营和管理。推进市属企业面向市场,聚焦主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改进考核办法,将市属企业经营项目以经营类、公益类、准公益类划分,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国资国企债务管理系统,将市属平台公司债务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加强市属企业重大投资和资产处置监管,规范投资和处置程序。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将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推行市属企业岗位定额管理,促进企业瘦身健体,节约人力资源成本。
(六)聚焦创建党建品牌,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努力干事创业,促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机关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开展机关党支部提升行动,以提升机关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具有财政特色的党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