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市财政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6007316875206/202308-0004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1 发布日期: 2023-08-21
索引号: 113416007316875206/202308-0004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1
发布日期: 2023-08-21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8-21 17:35 信息来源: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乡村振兴局:

我单位对市人大代表柳欣关于进一步梳理、盘活农村“三资”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亳农经〔2023〕53号),要求各地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逐村清查核实各类集体资产,摸清资产现状、价值及利用情况等,做到资产明细、账实相符;要求各地按照调查摸底、依法清理、规范管理、盘活利用四个步骤,对农村集体公共空间和不规范合同进行清理,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闲置宅基地进行盘活利用。同时,引导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阳光交易,切实提高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水平,大幅度降低涉及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信访纠纷,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办复类别:A类

Copyright©2024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7024788号-2
主办单位:亳州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558-5119290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0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