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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16875206/202312-00036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安徽启动重大气象灾害(低温)Ⅳ级应急响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7 发布日期: 202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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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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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启动重大气象灾害(低温)Ⅳ级应急响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7
发布日期: 2023-12-17
安徽启动重大气象灾害(低温)Ⅳ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3-12-17 14:17 信息来源: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12月16日12时,安徽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低温)Ⅳ级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显示,受强冷空气影响,未来三天安徽全省大部分地区将出现持续低温天气,日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将偏低5~7℃。其中,17日沿淮淮北和安徽省山区最低气温-9~-7℃;江淮之间最低气温-7~-5℃;江南北部最低气温-6~-4℃;江南南部最低气温-4~-2℃。

经综合研判,安徽省气象局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Ⅳ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重大气象灾害(低温)Ⅳ级应急响应。

按照响应要求,各市气象局,黄山、九华山气象管理处根据实际研判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同时,气象部门提醒,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御低温准备工作。做好农作物、树木防冻害与畜禽防寒准备。农业等生产企业和农户注意温室内温度的调控,防止蔬菜和花卉等经济作物遭受冻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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