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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16875206/202403-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公民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6 发布日期: 2024-03-26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007316875206/202403-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公民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6
发布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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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11:09 信息来源: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拨付亳州市2024年第一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现下达你县(区)2024年第一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追加县区指标017号),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505—生产发展”。

一、各县(区)收到资金后,要及时谋划实施项目,资金使用要突出重点,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二、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亳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亳财农〔2021〕309号)及补充通知等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县区要按照直达资金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2024年第一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表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2024年第一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分配表

 

金额(万元

 

 

45120

 

涡阳县

7925

 

蒙城县

9401

 

利辛县

11651

 

谯城区

16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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