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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16875206/202408-0000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01 发布日期: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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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01
发布日期: 2024-08-01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01 09:25 信息来源: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对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目前土地二轮延包经费落实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4年省财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经费的通知》(皖财农〔2024〕477号),省财政已按照5元/亩的标准,预拨我市4142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各县区二轮土地延包工作顺利开展,其中涡阳县1116万元、蒙城县1045万元、利辛县950万元、谯城区1031万元。

另经向省财政厅请示了解,中央财政预计后期将按照不高于5元/亩的标准向各试点地区下达二轮延包工作经费。

中央和省级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经费预计可达到近10元/亩。

二、后续土地二轮延包经费保障措施

据省财政厅多地调研,皖北地区此次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经费7-8元/亩即可满足工作需要,预计中央和省级经费可完全保障各试点县区资金需求。若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出现资金缺口,再根据情况由市、县两级进行兜底,确保全市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圆满结束。

 

办复类别: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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