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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16875206/202508-0001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01 发布日期: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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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01
发布日期: 2025-08-01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9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01 18:22 信息来源: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类财政资金补助、补贴类资金有效使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如下:

当前我市农业产业类的补贴补助类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其中中央财政方面主要有粮油生产保障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等。省财政方面主要有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等,均为直达县区资金。2024年我市三县一区共获下达中央财政农业资金16.7亿元,省财政农业产业等资金1.68亿元,对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起到了有效推动作用。

制定实施方案。资金下达后,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由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地方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严格按照省财政下达的各支出方向预算资金额度安排到项目。做好各项政策统筹衔接,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交叉重复。

规范项目实施市县制定《农业投资管理规程》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项目实施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地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公开公示工作,其中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在村级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各环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属于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范围内的事项,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落实公开举措。

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对补贴类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认真审核、及时足额拨付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对普惠类资金,设立统一的奖补条件和补助标准,向社会公告,凡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等,按标准据实给予补助。对特惠类资金,全面实行公开竞争立项,建立专家评审机制,按照得分高低次序审核确定项目。

规范资金支出。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工作的意见》皖财乡〔202149号),在县级层面,已设立惠农补贴查询系统,方便群众查询,做到让群众领到放心钱、明白钱;通过惠农资金联网防控预警平台建立死亡信息预警、一人多卡预警、重复享受预警、村干部预警等,减少了业务主管部门发放批次的审核工作量。在镇村层面,坚持并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示公开贯彻惠农补贴发放全流程。补贴清册确定后于镇、村两级张榜公示清册名单,主管部门汇总各乡镇补贴清册数据后以部门名义公开各乡镇补贴金额统计表。对于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动物防疫、高素质农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属于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范围内的事项,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落实公开举措。

加强监督检查。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对县区项目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度、督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组织对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杜绝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县区财政局每年定期与各涉农部门和代发银行进行数据信息比对,比对发放金额、发放户数、身份证等信息。涉农部门同时可登录安徽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审核数据时进行比对。实现信息共享,县财政局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均可通过安徽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实时查看错误回盘信息,并督促基层站所进行信息更正,确保信息无误,精准发放。

加强绩效管理。市县制定《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采取绩效监控和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资金安排的规范性、任务实施进度、资金执行进度、信息报送以及地方财政投入等情况,并配合省厅对县区重点任务进行绩效评价。每月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上报资金执行情况;9月份开展绩效监控,分析项目进展和支出情况,指导项目后续实施;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确保完成项目实施任务、补助政策取得实效。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511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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