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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16875206/202508-0001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10 发布日期: 202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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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10
发布日期: 2025-08-10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0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10 18:24 信息来源: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梦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围绕人民群众医疗卫生等民生问题,立足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统筹力度,不断加大卫生健康领域资金投入。2024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预算45681万元,支出42396万元,执行进度92.8%;计划生育扶助资金预算3837万元,支出3684万元,执行进度96%2025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预算46170万元,截至目前已支出13909万元,执行进度30%;计划生育扶助资金预算4822万元,截至目前已支出605万元,执行进度12.5%

一、强化资金统筹,严格预算管理。市、县(区)财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中的优先顺序,“三保”支出预算未足额安排的,不得安排其他项目预算资金,市级按规定对县级“三保”支出预算进行前置审核。同时,市级根据《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督促各县区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足额安排卫生健康领域需配套资金。年度预算执行中,市、县财政部门收到卫生健康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后,及时将相关资金按规定下达至卫生健康部门,再由部门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使用资金。

二、加强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会同市卫健委通过工作督查、报送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等情况。结合实际按月或按季度对全市卫生健康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开展排查、调度,建立专项资金排查表及排查问题台账,对于资金拨付率低、支出不及时、不规范、变更资金用途等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适时提请市领导调度。20254月,会同市卫健委对上年度基本公卫项目资金未足额拨付的县区下发督办函,目前均已拨付到位。同时,针对资金量较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会同市卫健委开展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升质效。

三、完善监管机制,严肃财经纪律。为进一步压实县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基层“三保”等方面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中央、省关于基层“三保”及债务管理等要求,经亳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了《亳州市财政重点支出保障工作纪律》(亳办〔202513号),明确了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财政重点支出保障工作纪律的情形,按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资金支付谁决策谁负责、项目进度谁实施谁负责、不良后果谁造成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单位、个人责任。明确了违规追责情形,对“三保”、重大专项资金、专项债、置换债等资金使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对违规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下一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和非刚性非急需支出。根据《亳州市财政重点支出保障工作纪律》要求,督促各县区加强库款调度,加快补齐2025年度应拨未拨资金,确保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等民生类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达序时进度助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5991019

 

 

202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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