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市财政局 > “双随机、一公开”
索引号: 113416007316875206/202509-00071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检查事项清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8 发布日期: 2025-09-18
索引号: 113416007316875206/202509-00071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经济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检查事项清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8
发布日期: 2025-09-18
亳州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9-18 09:44 信息来源:亳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融资性担保机构现场检查

机构管理情况

全市融资担保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

2.《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3.《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

公司治理情况

全市融资担保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融资担保和投资业务情况

全市融资担保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

全市融资担保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财务及档案等基础管理情况

全市融资担保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风险防控情况

全市融资担保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2

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

机构和高管人员情况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

2.《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

 

业务范围情况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资产情况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资金来源情况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财务及非信贷资产情况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法人治理和内控制度情况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创新业务情况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3

典当行合规经营检查

典当行借贷款行为的检查

全市典当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

典当行当金利率情况的检查

全市典当企业

非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一条

典当行典当综合费用情况的检查

全市典当企业

非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一条

典当行资产管理比例情况的检查

全市典当企业

非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四十四条

典当行会计情况的检查

全市典当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二条

典当行借贷款经营业务的检查

全市典当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九条

典当行经营业务的检查

全市典当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典当行经营行为的检查

全市典当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八条、第六十四条

典当行委托派驻情况的检查

全市典当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三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典当行收当业务的检查

全市典当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典当行绝当物处理业务的检查

全市典当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典当行资本缴付和股东待遇的检查

全市典当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无证经营行为的检查

有照无证企业、无证无照经营典当业务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2.《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五十八条

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

4

融资租赁企业合规检查

融资行为的检查

经许可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第三十四条

2.《安徽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皖金〔2023〕22号)第十一条

贷款行为的检查

经许可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无证经营行为的检查

有照无证企业、无证无照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企业

现场检查

市、县(区)金融管理部门

1.《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

 

 

Copyright©2026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7024788号-2
主办单位:亳州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558-5119290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0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