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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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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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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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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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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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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抽查)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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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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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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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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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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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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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和高管人员情况;业务范围情况;资产情况;资金来源情况;财务及非信贷资产情况;法人治理和内控制度情况;创新业务情况等。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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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统一组织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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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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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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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口径(其中监管口径全市5家),抽查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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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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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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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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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融资租赁公司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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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态检查;业务行为检查;公司治理检查;监管指标检查;重大事项检查;租赁物检查;注册资本缴付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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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统一组织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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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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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依法注册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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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口径(其中监管口径全市2家),抽查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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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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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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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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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典当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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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检查;借贷款行为检查;当金利率和综合费用情况检查;资产管理情况的检查;收当业务的检查;绝当物处置业务的检查;注册资本金情况的检查;无证经营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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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统一组织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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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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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典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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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口径(其中监管口径全市11家),抽查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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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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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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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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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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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管理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融资担保和投资业务情况;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及档案等基础管理情况;风险防控情况;数据报送及业务备案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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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统一组织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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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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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依法注册设立的融资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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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口径(其中监管口径全市7家),抽查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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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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